公開征集公告
【信息時間:2025-03-12】
閱讀次數:
公開征集公告
根據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與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簽署的協議書,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承接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征集購買商服項目,現就本項目面向社會進行公開征集,歡迎參與。
一、項目名稱: 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征集購買商服項目(二次)
二、項目編號: 哈農交采[2025]第017號
三、資金性質與到位情況:村集體自籌資金,現資金已全部到位
四、征集標的:商服
五、 征集數量:商服2棟,建筑面積總計約760平方米,每棟商服建筑面積需在340平方米—420平方米之間
六、采購預算及采購控制單價
6.1采購預算:約390萬元,建筑面積每平方米約5130元左右。
上述采購預算為含稅費用。房產交易過程中所涉及的相關稅費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相關政策及雙方合同約定執行。
七、征集要求
7.1房屋用途:經營或對外出租
7.2地理位置:哈爾濱市道外區華南城附近(半徑3公里以內)
7.3結構:框架結構
7.4面積:建筑面積總計約760平方米,每棟商服建筑面積需在340平方米—420平方米之間。
7.5層數:建筑物不高于3層
7.6朝向:均可
7.7建成年份:2020年以后
7.8裝修:簡裝可直接用于經營或出租
7.9附屬設施:配有上下水、電、供暖、動力電
7.10物業情況:有物業且正規劃管理
7.11產權:房屋需有獨立產權。房產需處于無抵押、無查封凍結、無貸款且無欠款狀態等無權利瑕疵狀態
7.12交通條件及周圍環境:毗鄰街道,交通便利,公共交通方便,周圍社區成熟。
7.13其他:房屋采光較好,且門前有適當的停車位。
八、房屋交付時間
標的交割由采購人與供應商自行進行交割。
九、付款進度、付款方式及發票開具
9.1 交易價款通過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賬戶進行結算,采購人應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交易款項打進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指定賬戶。
戶名: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451905556910001
開戶行名稱:招商銀行股份哈爾濱文化宮支行
行號:308261032064
9.2供應商辦理交易價款轉款時,應向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與采購人共同簽署的《轉款函》及資金結算票據,經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審核通過后方可辦理轉款手續。供應商應向采購人提供交易價款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十、征集保證金
10.1 付款單位名稱必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供應商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賬戶劃轉。
10.2 保證金形式:基本戶支付,在規定的時間遞交到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指定賬戶
10.3 保證金的金額:50000元整。
10.4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3月26日17:00,以到賬時間為準。
10.5保證金采用下列形式:銀行電匯
戶名: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451905556910001
開戶行名稱:招商銀行股份哈爾濱文化宮支行
行號:308261032064
供應商繳納保證金的賬號應是證企相符的對公賬戶(自然人響應本次征集的為房主本人賬戶),不得以任何其他賬戶或其他私人賬戶繳納,如因未按要求繳納導致的保證金交納無效,由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
為保障交易的穩定性,在報名結束后至征集結束前,潛在供應商發出的要約不可撤銷,在此期間的保證金封存,此次交易結束后辦理退還;審定結束后三日內退還未成交供應商保證金,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將于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合同后5日內全額退還。
十一、報名條件
11.1供應商必須是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是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1.2若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及法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若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身份證。
11.3轉讓次數為首次或二次及以上的房產均可參與本次征集。
11.4與征集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非法人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
11.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十二、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
12.1報名時間:2025年3月12日09:00至2025年3月26日16:00。
12.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擬參與征集的供應商可將報名所需材料的掃描件(JPG 格式或PDF 格式) 發送至hjsnccq@163.com 郵箱中,郵件名稱注明“哈農交采第***號項目+公司簡稱/自然人姓名+報名材料”字樣,發送成功后請及時與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電話確認報名情況。
12.3響應文件的遞交及審定時間
12.3.1另需準備兩套紙質版材料(每套材料包括報名材料1份、《響應文件》1份),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響應文件遞交地點:
2025年3月28日9時00分,供應商應在此之前將密封的響應文件送達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81-1號,市民大廈2號門(哈爾濱銀行左側);聯系人:孫女士,聯系電話:0451-84642094;
12.3.2 請各供應商代表在2025年3月28日08時30分至9時00分遞交響應文件,逾期送達的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將被拒絕接受;
12.3.3 審定時間由采購人確定,確定后由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工作人員以郵件及電話形式通知供應商參與審定,審定地點: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南崗區中山路181號市民大廈一號樓四樓)。
12.4 報名所需材料:
12.4.1若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報名材料包括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聯系人姓名及聯系方式。
12.4.2若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報名材料包括本人簽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無法本人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和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簽字并按捺手印),供應商本人及授權人聯系方式。
十三、實地踏勘時間
由征集人自行決定,待時間確定后聯系供應商。
十四、供應商需提供的《響應文件》主要內容及要求
14.1主要內容
14.1.1文件目錄。
14.1.2《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征集購買商服項目(二次)標的情況一覽表》 (詳見附件1)。
14.1.3若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需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或事業法人登記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以上材料加蓋公章)
若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簽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無法本人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和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簽字并按捺手印),供應商本人及授權人聯系方式。
14.1.4若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且法定代表人無法親自辦理的,還需提供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書須法人簽字或蓋章,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14.1.5供應商應提供所供房產以下三項中的任意一項:
1)發票(適用于首次銷售房產)或預售房屋三聯單據(認購書);
2) 《不動產權證書》(適用于二次及以上轉讓房產);
3)《房屋所有權證》及《國有土地使用證》(適用于二次及以上轉讓房產)。
14.1.6供應商為房地產開發商的,需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4.1.7供應商需提供所供房產無抵押、無查封凍結、無貸款、無欠費等無權利瑕疵證明。若供應商無法提供,則需對上述事項提出承諾;待房屋交付時,征集人查驗房屋存在抵押、查封凍結、貸款、欠費等或其他權利瑕疵的情況時,征集人有權取消供應商的成交資格,單方解除買賣合同,追究供應商的相關責任并要求其根據合同約定作出賠償。
14.1.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提供非聯合體承諾書,格式自擬)
14.1.9供應商需提供所供房產具體位置(含示意圖)、房屋及環境照片,以供征集人實地踏勘使用。
14.1.10《供應商承諾書》 (詳見附件2)
14.1.11保證金繳納證明。
14.1.12與征集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提供承諾書格式自擬。
注:
(1)若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上述所有材料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清晰復印件,并且膠裝密封成冊;若供應商為自然人的,上述所有材料須提供本人親自簽字且按捺手印的清晰復印件,并且膠裝密封成冊。
(2)《響應文件》應裝入密封袋中,封口處應有報價全權代表的簽字及供應商公章(適用于供應商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或供應商本人親自簽字且按捺手印(適用于供應商為自然人),并注明“審核時啟封”字樣。
14.2《響應文件》的簽署及要求
14.2.1《響應文件》中,供應商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的,文件必須由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供應商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文件必須由供應商本人親自簽署且按捺手印確認。如無法本人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和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簽字并按捺手印),供應商本人及授權人聯系方式。
14.2.2上述材料原件由征集人在實地踏勘時核查。
14.2.3無論成交與否,文件均不予返還。
14.2.4《響應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同一簽署人簽字或蓋章(按手印)。
14.2.5《響應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應商負責。
14.2.6《響應文件》須同 一格式內容且一式二份。
十五、審核方式
15.1審定小組的組成(審定小組由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組建):審定小組相關人員理事長1人、理事會成員3人、監事會成員 3人、村民代表 2人,共計9人組成。監督員2人(不參與投票)
15.2審定的具體流程將由征集人自行確定,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僅提供場地等配套服務,不參與審定的具體流程,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對此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審定小組只須將最后結果告知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并且由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通知成交及未成交供應商并辦理保證金清退事宜。
15.3審定小組對遞交《響應文件》的供應商進行資格審查、實地踏勘,踏勘時間為報名截止后到審定開始之前,具體時間由征集人確定,并給出定性評價,形成審定報告并出具意見,審定小組對其資格審查結果、出具的審定報告及審定意見承擔責任。
15.4將踏勘結果整理后,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組織審定程序。最終審定結果采取記名投票,票數多者為最終成交方。若出現并列最多票數的,則針對并列最多票數的房產進行二次記名投票,票數多者為最終成交方。
十六、服務費收取標準
成交供應商須按(交易服務費=成交價格*1%)向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服務費。
十七、公告發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時在
1、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https://www.www.cvvgd.com);
2、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s://hrbggzy.harbin.gov.cn);
3、《生活報》發布。
十八、相關說明
18.1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供貨商時,本次征集活動終止。
18.2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要求的供貨商,則協議成交;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供貨商,則按照本公告規定的審定方法,由征集人經審定后確定最終結果。
18.3供應商應配合征集人實地考察工作,實地考察結果與《響應文件》中《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征集購買商服項目(二次)標的情況一覽表》不符的,直接取消其參與最終審定資格。
18.4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簽字且按手印的身份證復印件,如無法本人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代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本人和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簽字并按捺手印),供應商本人及授權人聯系方式。
18.5供應商應在提交的響應文件中明確注明是否完全認同本公開征集公告全部內容,不接受和未注明的,將不能參與最終審定資格。
18.6合同的簽訂。成交供應商持《成交結果通知書》30日內與征集人簽訂買賣合同。過戶產生的費用由征集人承擔。
十九、交易服務費
19.1本項目交易服務費=成交價格*1%
戶名: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賬號:451905556910001
開戶行名稱:招商銀行股份哈爾濱文化宮支行
行號:308261032064 注:匯款時標注項目簡稱+項目編號+服務費
19.2成交供應商應按照要求,在審定小組審定后三日內,向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支付服務費,并向指定郵箱hjsnccq@163.com發送開具發票所需信息【發票信息須為word版,其內容包括:開票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及電話、開戶行及賬號、發票類型(普票或專票)】。
19.3成交供應商在繳納服務費,由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確認到賬后,方可領取成交通知書。成交供應商領取成交通知書后,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服務流程結束。
19.4成交人如未按19.1及19.2規定時間繳納服務費,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將沒收其保證金。
聯系方式
征 集 人: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
聯系人:孫曉莉
聯系電話:13836108191
受 托 方: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
聯 系 人:孫女士
聯系電話:84642094
附件1:一、哈爾濱市道外區和平股份經濟合作社公開征集購買商服項目(二次)標的情況一覽表
附件2:供應商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