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實物轉讓公告】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紅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1臺機動車輛轉讓項目
【信息時間: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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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紅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1臺機動車輛轉讓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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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哈農交產(2025)第013號 |
項目類別 |
農村資產轉讓 |
標的 所在地 |
紅利村民委員會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轉讓底價 |
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
評估值 |
18000元 |
發布日期 |
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6日 |
賬面值 |
/ |
報名截止時間 |
2025年1月26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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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批準 |
批準(備案)機構: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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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簡介 |
一、轉讓方申請與承諾 本次擬轉讓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紅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所有的集體資產,委托哈爾濱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哈交所)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做出如下承諾: 1、本次標的轉讓行為是轉讓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轉讓標的產權權屬清晰,對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審批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本次轉讓行為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轉讓方義務。 轉讓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轉讓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關于本次轉讓標的的基本情況 1、標的基本情況:本次轉讓標的為黑AP10S5,江淮牌小型普通客車。標的位于紅利村民委員會。 2、轉讓底價為:18000元(大寫:壹萬捌仟元整) 3、標的以現狀進行轉讓,全部標的展示與交割均以轉讓方現場指認為準。 4、本次轉讓標的范圍以百世檢機動車鑒定評估(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憑報字(2024年)第1226001號機動車鑒定評估為準,鑒定評估基準日期2024年12月26日。本次轉讓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相關資料可能有誤,僅供參考;成交后若相關數據有出入,競價后的交易服務費和成交價款不作調整。 三、瑕疵說明、重大事項提示及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 1、哈交所接受委托發布公告,公告全部內容由轉讓方提供,哈交所及工作人員對標的所作的介紹說明,僅供參考,若實際情況與公告不符或故意隱瞞重大應披露事項,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及相關責任由轉讓方承擔。 2、轉讓方承諾對轉讓標的現狀及權屬情況如實向意向受讓方展示披露,如因標的本身產生的產權、法律等風險對受讓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與哈交所無關,由受讓方承擔相應責任。 3、本次轉讓的車輛無重大事故,車輛詳情見轉讓標的明細表。 4、車輛交割日前車輛所欠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交割后車輛所欠費用由受讓方承擔。所有已經查實的車輛違章罰款及扣分工作轉讓方均已處理完畢,車輛交割前如出現新的車輛違章罰款及扣分繼續由轉讓方進行處置。 5、自公告刊登日起至公告結束期間轉讓方負責車輛的展示,保證以車輛實際情況全面、真實地進行展示,如出現任何問題由轉讓方承擔責任,轉讓方保證各意向受讓方均可到場了解車輛情況。 6、本次轉讓的車輛所有人為哈爾濱市坤古農業技術開發有限公司,同意全權委托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紅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作為轉讓方負責其車輛處置事宜已,本次轉讓的車輛一切資產處置權利由轉讓方行使,在車輛轉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問題由轉讓方社承擔。 7、轉讓成交后轉讓方承諾以車輛展示時的狀況向受讓方進行移交,移交中出現的問題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協商解決,在與受讓方簽署車輛轉讓《協議書》后,轉讓方將協調車輛所有人與受讓方一并前往辦理車輛更名過戶手續,成交車輛產權過戶的具體手續由受讓方自行辦理,所需相關稅、費均由受讓方全部承擔(包括按規定應由車輛所有人承擔的各種稅、費)。 8、本次轉讓的機動車輛無《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視同未交納車輛購置稅,轉讓成交后由受讓方承擔車輛購置稅。 9、本次轉讓的車輛必須進行更名過戶,原有機動車號牌在辦理更名過戶時由相關部門收回,重新換發新的機動車號牌。 四、受讓方資格條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讓方必須具有完全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意向受讓方須向哈交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及其它材料。 3、意向受讓方承諾其所提供的受讓相應標的相關文件材料內容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所填寫的聯系人信息、聯系地址真實、有效,哈交所如需書面送達關于本次轉讓事項的法律文書、材料等,應向該地址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進行;如該地址發生變更,意向受讓方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交所(以郵件、微信等其他方式送達的,均參照書面送達的約定,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哈交所),否則由于不能送達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哈交所按照原約定的方式或地址送達的法律文書、材料等視為意向受讓方已經收到。 4、成交后,如哈交所或轉讓方發現受讓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詐等行為的,本次轉讓結果無效,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將作為違約金予以扣除(利息退還受讓方)扣除并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五、報名審核: 1、意向受讓方注冊報名:意向受讓方應在本項目報名截止日前,登錄網站(hrbggzy.harbin.gov.cn),按照系統提示進行實名會員注冊(注冊信息須真實、完整、準確)。 2、意向受讓方須向哈交所提交有效報名材料(以下材料適用于所有項目,如轉讓方有特殊要求,以轉讓方要求為準): (1)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本人簽字并按捺手印)、競價協議(本人簽字并按捺手印、樣本附后)、聲明書(本人簽字并按捺手印、詳見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內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2)法人單位及非法人組織: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及法人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證件(加蓋公章)、競價協議(加蓋公章及法人章、樣本附后)、聲明書(加蓋公章及法人章、樣本附后)(詳見附件)、其它公告附件內容等出租方要求提供的相關材料。 具體報名程序可咨詢項目聯系人。 3、報名審核:意向受讓方應在系統提示報名審核通過后足額交納保證金,意向受讓方須在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前完成上述事項,方具備競價資格。 4、系統報名審核通過后,方可生成保證金賬號,存入保證金后,須在系統端點擊“保證金查詢”到賬后,方可競價。 六、保證金 1、標的保證金數額:10000元。 2、保證金到賬截止時間:2025年1月27日11:00,以具體到賬時間為準,超時到賬不予受理。 3、保證金交納方式:以網銀、電匯等方式按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平臺系統提示交納。 4、保證金處置方式: 4.1 轉讓標的競價結束后,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結算價款過程中不沖抵標的部分成交價款。保證金所產生利息退還受讓方,具體到賬時間及利息以銀行系統為準。 4.2 未成交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帶息退還,利息及具體到賬時間以銀行系統為準。 4.3 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則視為違約,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本金將被扣除,利息返還受讓方。保證金不足以繳納服務費及補償轉讓方的,哈交所及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索。 (1)在競價階段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含唯一意向受讓方); (2)報價后單方違約的,包括但不限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未按約定時限及要求簽署《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等行為; (3)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車輛轉讓《協議書》,或未按約定履行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 (4)未經轉讓方同意,在與轉讓方簽署車輛轉讓《協議書》后,更名過戶時間超過60日; (5)其他違反本公告內容或承諾事項情形的。 七、競價時間及規則 自由競價時間:2025年1月17日09:00至2025年1月27日15:00止 限時競價時間:2025年1月27日15:00起 意向受讓方在參與網絡競價前請詳細閱讀并遵照網絡報價須知、操作手冊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受讓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價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等內容。 競價階梯為100元及100元的整數倍。 八、交易方式、服務費及成交價款交納 1、公告期內征集到一個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后,以協議方式成交。征集到兩個以上(含兩個)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受讓方,以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1.1 如協議成交,由受讓方按成交總價款×1%向哈交所支付服務費。 1.2如網絡競價方式成交,由受讓方按總底價×1%+總增值部分×3%向哈產權交所支付服務費。 1.3 意向受讓方成交后,應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向哈交所指定郵箱(hjsnccq@163.com)發送開具發票所需信息表(備注:哈爾濱市道外區團結鎮紅利村股份經濟合作社1臺機動車輛轉讓項目)(詳見附件)。 2、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 5個工作日內按哈交所要求,一次性將成交價款及服務費交納到哈交所指定賬戶,并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本人身份證件原件至哈交所簽署《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 3、受讓方須在競價結束后 15個工作日內憑《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與轉讓方簽訂車輛轉讓《協議書》,并按約定時間對標的進行交割。 4、完成車輛過戶手續后,受讓方憑過戶完畢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行駛證、本企業(本人)與轉讓方簽署的車輛轉讓《協議書》 辦理交易保證金的退款手續。 5、意向受讓方未成功受讓標的的,哈交所在競價(報價)結束后2-5個工作日辦理保證金原路帶息退還手續,具體到賬時間以銀行系統為準。 九、標的交割 1、標的車輛的交付由轉讓方負責,在更名過戶手續完成后,轉讓方再行交付車輛,交付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轉讓方負責和受讓方協商解決,與哈交所無關。 2、轉讓的標的以現狀進行交割,所有標的最終以交割時轉讓方現場指認為準。 3、其他事項由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車輛轉讓《協議書》中約定。 4、轉讓標的競價(報價)結束后,受讓方不得以轉讓標的網站公告內標的描述信息為依據要求轉讓方補齊所有物品或要求退還保證金、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等。 5、轉移登記手續,按照主管部門機動車登記規定辦理。 注:意向受讓方應當通過會員注冊時綁定的銀行賬戶,采取網上銀行支付或銀行柜臺轉賬的方式,將保證金或服務費按時足額匯入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發送的銀行賬戶。保證金、服務費及成交價款的交納賬號由哈爾濱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受讓方注冊手機發送;每個意向受讓方收到的賬號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納或第三方代交均無效。競價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到賬、未交納到系統提示賬號或無效交納的,該意向受讓方將無法參與該項目。 |